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22131号
邱昆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刚诉被告邱昆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05民初22131号],因被告邱昆明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邱昆明赔偿原告出租车停运损失费3097.70元;2.判令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判令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海珠湿地法庭第4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请你见到本公告后及时到本院应诉(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35号首层海珠湿地人民法庭),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本院网站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 (020)34476414、34476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