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168号
广州间闪商贸商行、王泰强: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5执异16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第三人王泰强为(2023)粤0105执15323号案的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广州间闪商贸商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经办人:黄洋洋 电 话:020-83005505、83005507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