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14985号
LI YAO WU :
本院受理(2023)粤0105民初14985号原告黄锦卫诉被告LI YAO WU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因被告LI YAO WU(女,1981年10月23日出生,加拿大籍公民,证件号码JP529904)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LI YAO WU送达(2023)粤0105民初1498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结果为:准予原告黄锦卫与被告LI YAO WU离婚。
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2454元,由原告黄锦卫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黄锦卫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LI YAO WU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经办人:徐文慧、陈牡 (电话020-83005727、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