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474号
广东德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5号首层自编05):
本院受理原告邹年伟诉被告广东德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5民初64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邹年伟撤诉。
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邹年伟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三日
联系人:徐萍、颜姣(电话020-83005380、83005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