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026号
广州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谢欢欢诉被告广州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解除双方签订的《VIP入户咨询服务协议》服务合同,并解除该合同标的额共计28000元;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共计28000元;三、案件诉讼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2024年8月1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