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1575号
广州市金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李武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金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执1575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结案通知书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五 月 二十九 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1575号
广州市金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李武与被执行人广州市金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执1575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结案通知书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五 月 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