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21501号
广州市瑞致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瑞致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将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357733.56元,同时被上诉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保证金16500元由上诉人没收;2、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改判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的租金滞纳金57052.55元、2019年9月30日至2022年8月11日期间的占用费滞纳金322634.63元(以当月欠付的租金金额为基数,从欠费当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贷款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算至2023年10月16日);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62252.57元(以当月欠付的物业管理费为基数,从欠费当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算至2023年10月16日);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