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卢智伟、钱洪桃: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2344号一案中,因你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
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卢智伟、钱洪桃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东城北街7幢1号3楼的房屋产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卢智伟、钱洪桃: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2344号一案中,因你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
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卢智伟、钱洪桃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东城北街7幢1号3楼的房屋产权。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