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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关于竞价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2 16: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竞价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处置一批报废的资产,竞价招标采用“先资格审查,后报价”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收购公司达到3家以上(含3家)后组织观看报废资产实物,并根据报废资产实物进行报价,价高者为中标单位。现将资产竞价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一)报废的资产原值7,900,843.76元(详见附件3)。

(二)存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二、处置方式

  竞价,整批一次竞买,价高者得。竞得者在缴清相应的款项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自提报废的物品。

 

  三、竞价公司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广东省内合法登记且注册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证照齐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竞价人需递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竞价资料电子版材料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工商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电子邮箱,jasmine111707@163.com

(三)经审查合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超过3家时(含3家)为有效,少于3家时延长报名时间。

经审查资格符合且为有效者,组织参加实地查看报废资产实物后进行报价。

 

六、观看报废资产实物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集中,安排到仓库查看实物。

(二)要求:竞价人需递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竞价资料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工商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查验。

 

  七、提交报价资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三)要求:

1.报价单字迹要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用信封装好封口并盖密封章;

2.提交方式:邮寄;

3.超过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的公司不受理报价资料。

 

  八、开标时间

  2024年5月30日下午15:00至15:30,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投标人的确定:开标后通知竞买者,一周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温先生、黄小姐, 020-83005784、020-83005607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竞价须知.doc

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废弃资产询价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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