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241号
广州市维豪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视线酷都贸易有限公司、黄佛明、黄银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维豪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市视线酷都贸易有限公司、黄佛明、黄银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粤0105执4515号】过程中,申请人广东坤峻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受让了该案债权为由,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号为(2024)粤0105执异241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等。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经办人:黄洋洋
电 话:020-83005507、83005505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