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621号
广州福力兴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04号2号楼、104号1号楼二层、三层,法定代表人:叶伟成):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妙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食曾湘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詹海林、广州福力兴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2621号],因无法向你方送达开庭传票等,现依法公告送达:《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4年6月24日9时15分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经办人:郭谧、于悦姗 (电话:020-8300534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