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北路燕安一街1-239号二层c区162-3房):
本院受理原告赵明与被告广州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05民初22202号】,因被告广州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告广州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3)粤0105民初22202号裁定书一份,裁定主要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赵明撤诉处理。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 年 五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