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261号
爱恩(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涂峰:
关于本院执行爱恩(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涂峰受理费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5执恢26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本院(2024)粤0105执恢261号案终结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 五 月 十七 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261号
爱恩(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涂峰:
关于本院执行爱恩(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涂峰受理费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5执恢26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本院(2024)粤0105执恢261号案终结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 五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