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939号
罗俊武: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6939号原告陆天祥诉被告罗俊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治疗医药费535元、整和营运车辆停运费1500元;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因被告罗俊武(男,1988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澧县城头山镇周家坡社区18组,公民身份号码:430723198810221817)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罗俊武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24日16时15分在本院第19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 五 月 十七 日
经办人:王芬、吴海柔 (电话020-83005754、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