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886号
莫小红: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6886号原告中广州凯烨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莫小红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充25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被告莫小红(女,汉族,1993年1月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981199301031960,住所地:广东省高州市分界镇飞马朱宝坡村52号)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莫小红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22日16时15分在本院第19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 五 月 十七 日
经办人:王芬、吴海柔 (电话020-83005754、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