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203号
朱勇、广州城市魔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李永豪、朱镜羽: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湖辉、广州市白云区鼎辉展示用品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勇、广州城市魔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105执31251号]过程中,申请人刘湖辉、广州市白云区鼎辉展示用品厂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李永豪、朱镜羽为上述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号为(2024)粤0105执异203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等。本院定于2024年6月27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举行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并在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经办人:黄洋洋 电 话:020-83005505、83005507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