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866号
骈利平、郭洪亮: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执行人骈利平、郭洪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执866号],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送达(2024)粤0105执866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骈利平所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景一街5号2902房的房屋产权。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