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1639号
林琼毅、童蓬莱、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左来服饰店: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1639号一案中,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结案通知书等,本院依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1639号
林琼毅、童蓬莱、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左来服饰店: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1639号一案中,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结案通知书等,本院依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