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196号
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谢智勇执行异议一案【案号为(2024)粤0105执异196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粤0105执异19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谢智勇提出的执行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经办人:王麒
电 话:020-83005518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