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特103号
申请人 黎润冰 申请宣告公民 孔雪英 死亡一案,本院已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出寻找公民孔雪英(女,1922年12月15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民大街2号603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5221215242)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被申请人孔雪英应当在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否则被申请人孔雪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被申请人孔雪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所知道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并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 五 月十四 日
经办人:杨曼、陈湘鹏
联系方式:020-83005754、8300575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海珠法院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