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478号
陈伟(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康平乡5组17号):
本院受理原告黎荣诉被告陈伟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6478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457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方式:以457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原被告签署欠条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暂计至2023年8月7日为5849.6元);以上暂合计为:51549.6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
联系人:徐萍、颜姣(电话020-83005380、83005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