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178号
广州晶胜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晶胜服饰有限公司、陈巧玲、王学明、李友英、刘晓慧、刘春亮、刘智峰、魏军、姜浩: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朱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晶胜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晶胜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粤0105执12952号]过程中,申请人朱新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陈巧玲、王学明、李友英、刘晓慧、刘春亮、刘智峰、魏军、姜浩为上述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号为(2024)粤0105执异17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等。本院定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举行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并在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经办人:黄洋洋 电 话:020-83005505、83005507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