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224号
陕西靓洁科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1224号原告广州市振兴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靓洁科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告陕西靓洁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99号木材厂小区5号楼西单元133号)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民事裁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告陕西靓洁科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105民初1224号民事裁定书一份,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广州市振兴实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经办人:沈颋、欧阳楚丹 电话:020-830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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