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4192号
上海漫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乐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漫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退还合作款项共计168067.94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15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自2024年1月29日起,暂计至2024年3月11日,共计1890元;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用(如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4年7月1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联系电话黄助理020-83005431。
二〇二四 年 五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