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孙伟(男,1986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息县夏庄镇万兴店村丁东组):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海珠区君逸旅馆诉被告孙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5791号】,原告请求法院:
1、判决被告偿还房费欠款5095元整;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4年7月11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三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二四 年 四 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