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157号
广州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2309房自编之二):
本院受理原告黄伟麟、黄超麟、黄世麟诉被告广州上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号:(2024)粤0105民初2157号],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协助三原告办理广州市海珠区宝龙直街以南、邓世昌祖居以北、和龙里地段龙苑街6号1401房产权登记手续;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因无法向被告广州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追加广州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第三人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4年7月4日9时15分在本院第3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经办人:杨美满、何思颖(电话:020-83005390)
备注:请您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