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181号
杨奎、高敏婷、谭镜明: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杨奎与被执行人高敏婷、谭镜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粤01民终24885号】,异议人伍颂阳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已审查终结并裁定驳回异议人伍颂阳提出的执行异议。现异议人伍颂阳申请复议,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5执异181号复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经办人:尹卫华
电 话:020-83005471、83005472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