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20450号
徐坚:
原告徐跃诉被告徐坚(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紫竹街5号1505房)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确认广州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徐家雄的死亡抚恤金由原告徐跃、被告徐坚各享有50%的份额。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徐跃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 年 四 月 二十九 日
经办人:刘伊莎、詹舒琪(020-83005455、8300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