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17169号
黄志观、广州市奥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唐红梅与被告赖强、黄志观、广州市奥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的通知书内容如下:因工作变动原因,需要变更本案审判人员,决定由戴肖锋担任审判员进行独任审理。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6月6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15法庭A502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经办人:戴肖锋 贾东宁(020-83005413 8300541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