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清申3号
广州光风霁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州大征上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广州光风霁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申请人请求本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清算。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清算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听证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为2024年6月6日14时15分,地点为本院第33法庭(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李易蔓 梁采仪 8300544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