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清申2号
广州经协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金桥广告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经协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案号:(2024)粤0105清申2号】,因被申请人广州经协发展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申请人广州经协发展有限公司送达(2024)粤0105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裁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受理申请人广州金桥广告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张伟雄(020-8300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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