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173号
广州市南珠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伟诉被告广州市南珠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阮正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一收购原告股权,并返还投资款125万元,判令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4年6月24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张伟雄(020-8300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