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032号
胡一威: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海珠区成雅服装加工厂诉被告胡一威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依法向原告支付货款7876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1728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从2021年4月28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4年6月26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张伟雄(020-8300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