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19541号
郑泽武、广东弘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诉被告郑泽武、广东弘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05民初19541号】,现已经审理终结。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四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