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撤4号
任祐玱:
本院受理原告梁兆敏诉被告杨敏、任祐玱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上诉人梁兆敏已就(2023)粤0105民撤4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依法撤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05民撤4号《民事裁定书》,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请求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 年 四 月 十八 日
经办人:邝荣勋 020-8300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