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3548号
吕金凯、杨思维: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畅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吕金凯、广州铭凯健身有限公司和杨思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联系不上,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05民初35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一份,裁定主要内容为:驳回原告深圳市畅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