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21247号
广州广盈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本院受理(2023)粤0105民初21247号原告佛山市乾升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广盈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张国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本案原告申请追加张国强为被告,现本案追加张国强为本案被告,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广州广盈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安装及材料费用13751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1246.22(利息以137518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现暂计至2023年10月26日为21246.22元);2、判令被告张国强对被告广州广盈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现因被告广州广盈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泉塘路南石头街38号自编08号之1003)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追加被告、变更诉请情况、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5月20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7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二○二四年 四月 十七 日
经办人:沈颋、欧阳楚丹 电话:020-8300543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