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3603号
黄燕: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3603号原告国电华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燕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多发工资部分173578.81元。现因被告黄燕(女,1984年1月29日出生,住杭州市滨江区古塘路6号)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黄燕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见到本公告立即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18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17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 四 月 十六 日
经办人:杨曼、陈湘鹏 (电话020-83005795、8300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