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0月24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四)》,自2022年10月25日起到我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办理业务的人员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倡导尽量运用“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我院昨日发布的关于生态城人民法庭的疫情防控通告继续有效。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