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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5 14: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0月24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四)》,自2022年10月25日起到我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办理业务的人员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倡导尽量运用“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我院昨日发布的关于生态城人民法庭的疫情防控通告继续有效。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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