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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4 21: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滕德新主持召开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邬耀广的反馈会议,出席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张硕辅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林昭雄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邬耀广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海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恩铭主持反馈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围绕“三个聚焦”重要内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林昭雄同志在反馈时指出,2015年以来,海珠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推进公正司法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法院职责使命不够到位。存在求稳守成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够有力,智慧法院建设滞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作风问题投诉较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审计及司法巡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林昭雄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利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要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司法廉洁风险防控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四是强化整改落实,推动问题导向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巡察、审计、司法巡查整改主体责任。构建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滕德新同志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邬耀广同志表示,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将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坚决认领、严肃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巡察整改落实,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改”字当先,改正自身问题、改善工作作风,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薄弱环节。抓问题解决、抓源头治理、抓常态长效,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海珠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及海珠区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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