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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8 09:1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院长  邬耀广

各位代表:

我代表海珠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准施策,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线上诉讼服务工作新模式,15月受理各类新收案件37896件,办结21120件,同比上升65.84%101.41%,做到审判执行不停、诉讼服务不止,未发生来院群众和本院干警感染的情况。同时,全院干警坚决响应区委号召,深入街道社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为区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疫情之下展现了法院担当。

借助科技手段应对疫情,司法职能不缺位。强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充分使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线上渠道积极推进网上立案,从今年年初到5月底,网上立案已达24913件。创新远程庭审方式,完善在线审理技术能力,通过腾讯会议系统、远程视频庭审、“化整为零—分所审理”、“帐篷法庭”等审理方式,有序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创新完善智慧执行机制,推进线上执行立案、接待、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调查等全流程“云执行”办案,实现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让实现网络查控“不断档”、司法网拍“不打烊”、远程调解“不掉线”,疫情防控期间受理执行案件共17644件,累计查控财产线索23930条,扣划金额18658万元。

严惩涉疫情刑事犯罪,护航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坏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类犯罪行为。依法审结涉疫情刑事案件14件,其中12为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资诈骗案;妥善审结刘某明发布虚假恐怖信息、余某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两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传递出对涉疫情犯罪严惩不贷的信号,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暴力性犯罪,审结陈德荣等16人涉黑案,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影响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的暴力性犯罪案件5870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妥善处理涉疫情纠纷,精准服务“六稳”、“六保”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等文件精神,高效、妥善处理涉疫情的相关民商事案件。针对因疫情引发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全面引入诉前联调、诉中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努力修复弥合社会关系。2020年上半年,我院已有250件涉疫情民商事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其中有4件涉疫情案件已实现成功调解,1件经法院调解后原告撤诉并通过建立快速办理通道适当降低困难企业诉讼保全担保金额对受疫情影响经济困难企业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等方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尽量降低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735件,同比增长72.66%;办结59570件,同比增长62.69%;存案8680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89.8件,人均增加187.44件。2019年9月我院刑事审判庭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一、建设平安海珠,维护区域安全稳定

持续加大刑事审判力度,保障社会平安有序。全年新收刑事案件共2000件,审结1992件,同比分别增长12.11%10.48%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为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持。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共2242件。妥善处理各类民生纠纷案件。快速审结劳动争议纠纷709件,结案标的金额900多万元。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强化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职能,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9539件,结案19085件,同比分别增加48.30%和35.35%,执行到位标的金额87.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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