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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法院“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1 16: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一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曾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我院司法宣传工作。 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法院”。现将我院“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公众司法知情权

“七五”普法期间,我院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法全面公开各类司法信息,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及公开透明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去年,我院在“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共受理电话、短信等2520条次,网络庭审直播案件3018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6550份,审判业务系统发送短信4万余条。综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公布法院审判案例,在《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上见报、播出60条次。加大执行宣传,制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刊》共四期,先后发放到全区四级人大代表376人。创办微信公众号《逸景法治》,已经推送800多期,在全国执行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做好判后答疑释疑工作,是审理案件后常规工作,这是针对当事人本身进行普法。对于重大案件,尤其是刑庭的,包括不限于刑庭,全院各审批部门,是由审管办牵头,对于一些有新闻宣传意义的案件,通过电视媒体,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步发布。紧紧利用青年人社交娱乐的重要平台微博、微信这一平台,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及进行庭审直播,向广大网友普及法律常识,及时输送法制精神食粮,实现“两微阵地”功能集成、用户集聚,渠道创新。

三、组建专业普法队伍,主动宣教弘扬法治意识

成立海珠法院“宣教小组 ”负责对外宣传普法。我们专门有成立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宣教小组,现有在编干警15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11人,成员中既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该宣教小组于2016年获得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部分小组成员被聘为青少年普法讲师。宣教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对海珠区内的青少年、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教服务活动,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对青少年的法制宣教服务包括: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派出宣教小组成员担任辖区内若干中小学的法制导师,利用寒暑假及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普法教育等;对社区居民的法制宣教服务包括:到辖区内街道、社区为居民开办法制讲座、为街道提供法制青年志愿者培训等。

近年,我院先后邀请广州市珠江六中、广州市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学校的学生到我院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受教育师生达500人次。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邀请海珠区六中珠江中学、海珠区逸景第一小学的学生参加我院“法庭开放日”活动,观礼了初任法官宣誓仪式,通过组织来访学生开展参观法庭、观摩庭审、聆听宪法讲座等活动,让学生们认识、了解宪法,启蒙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推动青少年群体尊崇宪法法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紧跟司法热点动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

《民法典》颁布以来,我院积极组织干警通过收听讲座、自学、专题学习讨论等方式研究学习新法典,先后分批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最高院院长周强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宪忠宣讲民法典辅导讲座的视频会议,引导全体干警掀起学法典、懂法典、用法典的热潮,同时鼓励干警采取以案说法、以身释法、对比解读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

6月10日,我院法官刘伊莎、法官助理詹舒琪担任主讲,参加赵广军生命热线YY直播平台,开展《民法典于婚姻家庭—透过案件看婚姻家庭那些事》线上直播宣传活动,通过讲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动小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诠释民法典中的大道理;通过对比分析民法典与现行婚姻法的条文,解读民法典中的亮点。我院法官积极参加民法典宣传,曹子彦法官订制民法典图案T恤,身体力行大力宣传普法。

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区法宣办公室、区法院以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合作。以区法院为依托共同建立海珠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基地,区法院负责筛选旁听庭审案件,选择社会影响较大、具有较强代表性、对领导干部有深刻法治教育和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每年组织1至3次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今后我院普法工作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等;2、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在编干部的普法考试;3、继续利用法庭开放日、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等活动;4、先进典型人物宣传;5、建立专项审务督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6、司法公开宣传等;7、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的旁听庭审活动,落实共建协议。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度海珠法院普法责任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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