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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4 14: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院长  邬耀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正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着力抓好司法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221件(含2013年旧存2513件),其中新收17708件,审结18346件,同比分别下降6.90%、4.13%。因工作成绩突出,我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广州市综治委评为市综治先进集体,司法宣传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刑事审判庭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执行一庭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抓好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19件,其中新收1813件,同比上升3.36%;审结1830件,同比上升2.69%。

(二)依法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87人,适用非监禁刑66人,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75.86%,居广州市基层法院第一位,所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无一重新犯罪。

(三)抓好民商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867件,其中新收10485件,同比下降14.92%;审结10264件,同比下降17.29%。

(四)抓好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283件,其中新收259件,同比上升121.37%;审结257件,同比上升110.26 %。

(五)抓好执行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6118件,其中新收5124件,同比上升6.59%;执结5968件,同比上升24.07%;执结标的总金额5.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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