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院长 邬耀广
2013年,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全年我院共新收各类案件19021件,同比上升10.42%,加上2012年旧存案件2629件,共受理案件21650件;审结20878件,同比上升7.92 %。2013年,我院荣获2011-2012广州市社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我院刑庭荣获市“三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执行三庭庭长肖燕荣获广东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法官称号。
一、严格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一)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88件(含2012年旧存案件134件),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11.64%(以下称“同比”);审结1833件,同比下降16.30%;审结率为97.09%,同比下降0.86%。
(二)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受理民商事案件13791件(含2012年旧存案件1467件),同比上升21.91%;审结13247件,同比上升25.22%;审结率为96.06%,同比上升2.75%;结案诉讼标的金额为8.56亿元,同比下降15.34%。
(三)抓好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6件(含2012年旧存案件29件),同比下降31.18%;审结141件,同比下降14.02%;审结率为96.58%,同比上升1.23%。此外,还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47件(含2012年旧存4件),审结347件,审结率为100%,其中裁定准予执行331件,不予执行16件。
(四)抓好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受理执行案件5805件,同比上升6.49%;执结5639件,同比下降5.39%;执结率为97.14%,同比下降0.40%;执结标的金额3.69亿元,同比上升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