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马伟锋 彭勇 王艳 8月21日上午,广州两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在海珠区人民法院召开。广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通报了2016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联合惩戒的相关情况。
通报显示,截至今年7月31日,广州两级法院共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6件60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5件23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件4人;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26件13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23件128人;判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10件16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4人,拘役2人。广州法院始终保持对拒执类犯罪的高压态势。
黄志明局长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一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采取逃匿等方式逃避义务的,约占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三。二是拒不交付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或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约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30%。三是恶意藏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约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20%。四是具有违反财产申报制度、违反限高令等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约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10%。
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方面,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2923.2万元,拘留814人,限制高消费132083人,限制出境401人。其中,2018年1至7月,全市法院共公布3844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529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共计247人,其中210人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履行了还款义务或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执行标的额2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