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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8年第十四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8 11: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8年第十四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8515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8年第十四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8)粤0105民初3786

原告:邓穗敏

被告:徐嘉辉

对原告于2017511生育的儿子邓某是否为原告邓穗敏与被告徐嘉辉的亲生儿子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8)委鉴95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意见由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承接

2017)粤0105民初4807

原告:林志豪

被告:梁海军

对原被告协商如何弥补申请人账户亏损问题是用iPhone6手机录制协商过程的文件进行语音同一性鉴定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8)委鉴92

3. 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

2017)粤0105民初9596

原告:易曾

被告:王卫玲、金冠

对原告易曾2017126201762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的门诊和住院整个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的合理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8)委鉴93

4.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价格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7)粤0105民初10863

原告:鲁丛林

被告: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海珠区东晓路海城街18503房因房屋从阳台地漏返水而导致房屋进水造成房屋家私损失的重置价、因进水导致墙面发霉等的修复价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018)委鉴84

2. 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8)粤0105民初106

原告:赵立军

被告:陈家辉、麦陆骥

对粤Y681Y9小汽车20175月至今每月的占用费(租金)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018)委鉴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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