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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二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0 11:2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二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7718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7年第二十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7)粤0105民特114

申请人:叶文英

被申请人:颜旭丹

对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124

1.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2017)粤0105民初3263

原告:刘国辉

被告:许火健、娄莉莉

对《欠条》中许火健签字及手印形成的具体时间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128

撤回鉴定

2017)粤0105民初3803

原告:刘昆

被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中路证券营业部

第三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案被告所提供的落款时间为2012329的《<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及落款时间为2012615的《<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中的原告签字“刘昆”是否为同一时间形成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125

2.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4.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017)粤0105民初3804

原告:胡志华

被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中路证券营业部

第三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案被告所提供的落款时间为2012329的《<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及落款时间为2012615的《<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中的原告签字“胡志华”是否为同一时间形成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126

2.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4.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017)粤0105民初2684

原告:李志光

被告:吴以达

对海珠区江怡路229801房客厅阳台、天花、两面墙壁渗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123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2017)粤0105民初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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