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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十四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9 09:0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十四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759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7年第十四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6)粤0105民初7587

原告:陈桂芳等

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对被告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在治疗患者陈景再所实施的全部医疗行为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16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广州市医学会承接

(2013)穗海法民一初字第1971

原告:左志等

被告: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对被告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治疗期间对患者张桂香所实施的全部医疗行为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92

9. 肇庆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2016)粤0105民初5815

原告:陈鉴秋

被告:朱惠霞、朱岩民

对《个人借款合同》、《收款收据》中“朱惠霞”签字字样及指模真实性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93

2.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工程造价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6)粤0105民初8567

原告: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广东韩江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广东珠江商贸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珠江纺织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对广东珠江纺织博览中心I期塔楼幕墙工程2012612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工程总造价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87

16. 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类

案号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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