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摇珠公告 ->正文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六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11:2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六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201737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2017年第六期随机确定中介机构会议,现将结果公示: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6)粤0105民初10442

原告:尹治国

被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对被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在治疗期间对患者尹治国所实施的全部医疗行为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对原告尹治国因本案医疗行为出现的后果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对原告尹治国因本案医疗行为出现后果的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36

10. 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

2017)粤0105民初42

原告:广州克洛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龙雪福等

对原告于201713提供的证据10,即《商标权确认书》的手写签名、手写日期、打印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37

4.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5.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1.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2016)0105民初8236

原告:徐洁欢、何咏俞

被告:赵洪良、冯沐花、王安

对海珠区石榴岗10号之十四202房渗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34

5. 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6)粤0105民初1843

原告: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崇安区浩轩旅馆、徐为庚

对无锡市崇安区通江大道898号的装修工程折余价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7)委鉴15

4.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粤0105民初8379

原告:温奕俊

被告:丁平洋

对海珠区新港西路8823楼装修残值进行评估,委托编号(2017)委鉴33

版权所有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177号

粤ICP备12040518号-1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