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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十期摇珠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3 16: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6年第三十期珠公告

     现定于2016927下午3时在本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本年度第三十期摇珠大会。本次摇珠的中介机构代表有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腾业房地产及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广东南粤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专业技术鉴定类

案号

当事人

委托事项

中介机构

2015)穗海法少民初字第222

原告:陈彬浩

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对被告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内容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接

2016)粤0105民初5395

原告:广州市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荣岳

对原告提供的落款日期为1997108的《合作开发房地产补充合同》等八份文件的落款处加盖的“广州市广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进行真伪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132

 

2016)粤0105民初5683

原告:广州极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

对原告提交的《广州极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车单》及《租车及配套服务合同》中“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公章进行真伪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133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1

原告:何志勇、江宝琴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8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2

原告:梁栋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89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3

原告:孔启凡、胡红莲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0

 

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1344

原告:钟志明、张娜

被告:李秀兰、广州市居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接入是否危及建筑物和02单元的使用安全、以及对涉案房屋所遭受的漏水损害与被告李秀兰装修改建房屋并接入使用02单元排污管道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委托编号(2016)委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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